6.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请示、报告等。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环境事件 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
2.及时总结和推广外校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3.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4.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报领导小组对有关责 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其工作职责
由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处等单位负责人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污染处置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和人员疏散组。主要职责:
1.污染处置组。牵头单位为事发单位,责任人为牵头单位 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是:根据处置工作方案,接受指示,下 达命令,组织处置,抢救伤员,排除险情,控制事态,调查事 件。
2.安全保卫组。牵头单位为保卫处,责任人为安全保卫处负责人。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监控事件责任人员,保护现场。
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为校医院,责任人为校医院负责 人。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对现场进 行消毒防疫。
4.后勤保障组。牵头单位为后勤处,责任人为后勤处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落实现场应急物资、应急通信、交通运输、食品供应、供电、供水、生活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5.人员疏散组。牵头单位为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团委、工会,责任人为三个单位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制定现场人员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环境安全专家咨询组及其工作职责
由学校领导小组并聘请有关校园环境监测专家、危险化学 品专家、环境评估专家等组成。主要职责:
1.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评估, 为应急领导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2.参与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警报设 立与解除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3.指导各应急小组进行现场处置。
4.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和环境受污染程 度的评估检测工作。
三、信息上报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有关校园 环境安全的信息,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风险防控的准备工作, 加强沟通交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信息上报
1.信息报告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第一时 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上报信息必须经学校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送。涉密信息按规 定报送。
3.信息上报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 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单位已采取的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初次上报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 人数、初步性质、可能原因等及联络人、联系方式。
进程上报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事件进程、事件原因、已 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等。
结案上报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工作情况、责任追究情况 等。
(三)紧急电话报告
1.初次上报:学校发生校园环境突发事件后,属于特别重 大(I 级)、重大(级)、较大(III 级)突发事件的,必须在 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电话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 门,30分钟内形成初步书面报告,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 开展工作。
2.进程上报:I 级和Ⅱ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必须每 天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III级和IV级突 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 主管部门。要求核实反馈的,原则上电话20分钟反馈;明确要 求书面反馈的,不超过40分钟进行反馈。
3.结案上报:事件结束后,学校领导小组应将事件处理结 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信息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件应对法》,学校环境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经学校党委 研究决定。
四、应急处置
(一)启动预案
校园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 动应急预案,工作组各司其职。
(二)应急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校预警预报信息及发展态势进行综合 预评估,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布 预警信息和预警级别。一般突发环境事件(IV 级)、较大突发 事件(III 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特别重大突发环 境事件(I 级)四个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 示。
1.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1)在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下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行动, 控制事态发展,将造成的影响消除在萌芽状态。
(2)及时收集、报告信息,加强对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 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 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相关场所的巡逻工 作。
(4)相关单位、应急处置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及应对 措施。
2.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采取执行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1)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时对影响校园安全突发事件信 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 及可能发生事件的级别。
(2)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危害的警告,宣传 避免、减轻伤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3.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采取执行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1)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动员准备。
(2)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 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3)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 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4)及时向全校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 建议、劝告。
4.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采取执行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1)疏散或者撤离易受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 重要财产。
(2)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 导致危害扩大的影响校园安全的活动。
(3)组织有关应急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三)应急结束
1.学校领导小组确认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 经消除后,结合各方面意见,报请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宣 布应急结束。
2.调查评估。根据事件的类别和特点,学校配合相关专业 机构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原因和发生经过,总结突发事件以及 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造成的 损失进行评估。
3.应急评估后,学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 周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突发环境事件处置 情况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概况、人员伤亡或财 产损失情况、事件处置情况、引发事件的原因初步分析、善后 处理情况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4.总结报告
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 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按隶属关 系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报告。
五、处置突发事件的注意事项
(一)发生灾难事件,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 疏导师生员工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稳定校园秩序。
(二)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件灾难中涉及外 籍师生,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
(三)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 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四)所有灾难事件发生后,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 问题,要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五)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 真权衡利弊,妥善解决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 求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六、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结束,工作重点应立即从应急转向善后和恢复行 动,积极开展补救和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 常秩序。
(一)做好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 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 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协调保险公司赔付。
(二)及时查明事件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 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 免不必要的恐慌。
(三)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 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避免 事件再次发生。
(四)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件发生,要追 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七、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学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分管 领导同意后上报学校审批执行。
(二)装备保障。充分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 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增加应急处置、 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 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 污染和扩散。
(三)基本生活保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车辆征用及 师生应急基本生活保障机制,保证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疏散 转移人员,师生的干净饮用水及无污染食品供应,确保师生正 常有序的基本生活。
(四)通信保障。建立和完善校园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 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确保联络畅 通。
(五)人力资源保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六)技术保障。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 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 指挥决策和技术支持提供服务。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 一 )奖励。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 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 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
3.对事件应急准备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 4.有其他特殊贡献。
(二)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 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学校给予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 或者在事件响应时临阵脱逃;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
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 活动;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8.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